11月25日,重庆市妇联维权部部长伍凌和西南政法大学行侦学院讲师、硕导谢玲做客上游新闻直播间,向广大网友介绍反家庭暴力知识。
Q 《反家庭家暴法》中所指的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”包括哪些人? A: 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,如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等。 Q 常见的家暴行为有哪些? A: 身体上的伤害,包括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。精神上的伤害,包括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。 Q 遭遇了家暴怎么办? A:1.马上求救,拨打110报警电话,请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,给予治安处罚; 2.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; 3.就近向所在村(居)委会、妇联、双方单位、亲友求助,向民政局申请庇护; 4.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。 Q家暴证据除了受害人的陈述,还包括哪些? A:1.公安机关出警记录、告诫书、伤情鉴定意见等; 2.村(居)民委员会、妇联组织、反家暴社会组织、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、调解记录等; 3.病历资料、诊疗花费票据; 4.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、录像; 5.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、录像; 6.保证书、承诺书、悔过书; 7.证人证言、未成年子女证言; 8.受害人的陈述。 来源/重庆市妇联维护妇女权益部